而就在民警上门前不久,龚先生刚将5万元现金通过“闪送”的方式寄送到对方提供的指定地点。
民警立即联系了“闪送”小哥,并要求其在原地等待。在确认5万元现金“安然无恙”后,民警决定将计就计,化身成骑手小哥亲自前往指定交易地点,并在周边提前部署警力“守株待兔”,最终成功将前来接头取现的犯罪嫌疑人邓某抓获。
据邓某交代,其通过编撰各种投资理财“剧本”在网上实施诈骗, 同时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诱骗被害人以“快递”“闪送”等方式支付现金。当日,其已陆续“收货”其他被害人快递送来的现金6笔,总计10万余元。
目前,邓某因涉嫌 诈骗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 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 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
套路解析
凡是要求邮寄现金的,都是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
“线上诈骗+线下交付+快递寄运”
的组合模式进行诈骗
👇👇
01
线上诈骗
诈骗分子通常先通过刷单返利、虚假网络投资理财、冒充公检法等诈骗手法对被害人实施诈骗。
02
线下交付
诈骗分子引导受害人直接 以现金的方式交易,或引导受害人 购买黄金、香烟等其他贵重物品交易。
03
交易方式
引导受害人至指定地点进行面对面交易,或者通过 出租车、滴滴、货拉拉等网约车“快送”“闪送”服务、邮寄、跑腿等方式,运送至指定地点。
重要提醒
凡是要求你
将现金或黄金等贵重物品
用快递或网约车托运至指定地点
或将现金当面交付给指定人员的
都是诈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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